复核窗口与导师角色
七项业务每项营业额超过S$1,000万,须在2026年9月24日至2027年9月23日的12个月内复核。公众利益实体限制至2028年9月23日;相关限制及复核条件期间也不得担任审计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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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恒信集团依据官方英文资料独立整理的简明导读,非完整文件转载。完整条件、例外及后续更新请以所附原文为准。
查看官方 PDF 原文 ↗2026年8月命令包括至2028年9月的公众利益实体审计限制及七项业务复核,属于个别命令而非普遍审计要求。
七项业务每项营业额超过S$1,000万,须在2026年9月24日至2027年9月23日的12个月内复核。公众利益实体限制至2028年9月23日;相关限制及复核条件期间也不得担任审计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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