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阶段例子
概要列执行董事补偿、代名董事披露、法院以收购代替清盘、仲裁衍生程序及股份收购、财务援助等变更。主题广泛,因此表格逐项对应修法条号,不能为所有活动套用同一生效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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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恒信集团依据官方英文资料独立整理的简明导读,非完整文件转载。完整条件、例外及后续更新请以所附原文为准。
查看官方 PDF 原文 ↗概要区分2015年7月与2016年1月两阶段实施,并指出例外,另列第121条于2018年4月才生效,说明不能用单一日期概括整项改革。
概要列执行董事补偿、代名董事披露、法院以收购代替清盘、仲裁衍生程序及股份收购、财务援助等变更。主题广泛,因此表格逐项对应修法条号,不能为所有活动套用同一生效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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