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内容
新加坡设立相关担保通常30日内登记,指定境外申报为37日。迁册前已有担保须迁册后30日内登记。境内或既有担保迟报需相应法院程序,符合条件境外担保可向ACRA申请延期。之后变更与清偿另行办理,未登记可影响对清盘人或其他债权人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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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恒信集团依据官方英文资料独立整理的简明导读,非完整文件转载。完整条件、例外及后续更新请以所附原文为准。
查看官方网页原文 ↗担保设立地点与迁册影响登记期限。
新加坡设立相关担保通常30日内登记,指定境外申报为37日。迁册前已有担保须迁册后30日内登记。境内或既有担保迟报需相应法院程序,符合条件境外担保可向ACRA申请延期。之后变更与清偿另行办理,未登记可影响对清盘人或其他债权人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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