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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与合规 · PDF

ACRA登记与监管改革法案常见问题

FAQ解释联系地址、电子通信、公共机构数据及董事失格记录等改革建议。文件处于法案说明阶段,并表示会提供实施准备期,本身并未确定所有条文生效日期。

来源核对日期:2026 年 10 月 11 日 历史文件

合资格联系地址

FAQ要求联系地址为与住宅地址同一司法辖区的实体地址,可找到本人或以邮寄联系;电邮及邮政信箱不合格。每人一个地址、免费申报,原替代地址转换;境外地址符合条件也可使用。

官方来源

本文为恒信集团依据官方英文资料独立整理的简明导读,非完整文件转载。完整条件、例外及后续更新请以所附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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