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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裁定8/2025:注销QDS票据的现金要约费用

8/2025裁定将提前要约购回注销QDS的固定现金超额部分与应计利息分别处理。

来源核对日期:2026 年 10 月 11 日 · 文件发布日期:2 Jun 2025 预先裁定 · 仅针对特定案件

要约、注销与利息

2025年6月2日案例本地发行QDS原到期T+2,以现金买有效提交接受票据,依要约条件满足或豁免,所有购回票据退场注销。早截止前接受的每$1,000本金获$(1,000+X),另付从上次付息至但不包括T年结算日的应计未付利息;X匿名非标准费率。

定类及三项结果

到期前购回属提前赎回,X超额为相关发行人费用/溢价,依13(16)属提前赎回费及/或赎回溢价。适用时全部满足13(2F)、43H及QDS规例,持有人可用13(1)(ba)/43H优惠免税;个人依13(1)(zk)免税,本地合伙或本地商业/业务/专业所得除外。向非居民支付/视作支付Tender Fees依45A(2B)(a)不预扣。

保持支付项目区分

决定针对要约超额,不替代另计利息处理,也不取消QDS资格要求。仅约束申请人及指定交易,不随以后的税法或解释变动更新。

官方来源

本文依据官方 PDF 的实质内容独立整理,涵盖相关条件、办理步骤及附录。原文链接用于核对官方措辞;文件日期与后续修订须另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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