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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裁定9/2024:按比例提前要约费用

9/2024裁定把2023年2月15日后QDS处理适用于到期前按百分比支付的提前要约费用。

来源核对日期:2026 年 10 月 11 日 · 文件发布日期:2 Dec 2024 预先裁定 · 仅针对特定案件

提前要约款及时间

2024年12月2日案例本地发行人现金购回有效提交并接受的QDS。原到期T+2,早期截止前提交获(100+X)%本金另加应计利息;Tender Fees为超过本金的X%,与利息分开。要约及付款均在2023年2月15日后,T、X仍为匿名。

提前赎回费的定类

就申请询问的提前赎回费/赎回溢价,IRAS依13(16)定为提前赎回费。源说明2023年2月15日起QDS合资格收入简化,涵盖发行人到期或提前赎回支付;T+2前购回属提前赎回,款项与之相关。不能因同为要约便改称另一裁定的break cost。

条件、免税及预扣

适用时须满足43H/13(2F)及QDS规例,持有人方可用13(1)(ba)/43H优惠免税;个人依13(1)(zk)免税,经本地合伙或本地商业/业务/专业取得除外。向非居民支付/视作支付依45A(2B)(a)不预扣。仅约束申请人及交易,不随后续法律解释更新。

官方来源

本文依据官方 PDF 的实质内容独立整理,涵盖相关条件、办理步骤及附录。原文链接用于核对官方措辞;文件日期与后续修订须另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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