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上市与资金用途
新加坡注册且在SGX-ST上市的公司按面值发行证券,并在SGX-ST债券市场挂牌。净所得拟用于发行人及合并附属公司的营运现金流及其他固定承担,包括现有债务再融资。拟议用途不能替代扣除所需的实际资金用途核查。
固定回报与累计欠付金额
分配利率固定,不随盈利变动,预定每半年后付,并设利率上调。发行人可酌情递延付款,递延金额按当时分配利率产生额外利息。欠付金额须在赎回、指定事件或清算中最早发生的事项之时全部清偿。
较低顺位付款、赎回与清算
欠付分配未清偿时,包括普通股在内的较低顺位义务付款及资本交易受到限制,除非全额清偿或持有人特别决议许可。证券无固定赎回日,但特定情形可赎回;属于直接、无条件、无担保且次级义务。清算顺位低于优先债权人、与其他次级义务同等、优于普通股。
持有人不属于股东
持有人不列入发行人股东名册,也不享有《公司法》的股东权利。证券不受资本维持规则或只能从可分配利润支付分配的要求约束。结合其他特征,IRAS按第43N(4)条及QDS条例第2条支持债务分类。
投资人优惠与发行人扣除
分配、欠付分配及额外金额均属利息。第43N优惠及13(1)(a)豁免,仍须满足43N、13(2)、13(16)及QDS条例条件。发行人按14(1)(a)扣除须资本用于取得应税收入、符合第14条且无其他禁止规定。扣除时间取决于依法到期应付,而非只凭预定付款日期。
历史来源及参考
第10/2021号摘要于2021年9月1日公布,使用当时《所得税法》2014修订版,并参考混合工具指南第5、7、9段。裁定仅适用于申请人及指定交易,不会按后续法律或解释变化更新。
官方来源
本文依据官方 PDF 的实质内容独立整理,涵盖相关条件、办理步骤及附录。原文链接用于核对官方措辞;文件日期与后续修订须另行确认。
查看官方 PDF 原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