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与合格票据
发行人在新加坡注册,并在新加坡交易所证券交易有限公司上市。原票据按多币种发行计划发行,属于合格债务证券 QDS。发行人按邀请备忘录邀请持有人出售全部或部分未偿票据,以现金结算。
购回溢价的定义
原文购回对价为本金的 10x% 加累计利息,百分比已匿名。购回溢价是扣除累计利息后,对价超过本金的部分,旨在补偿持有人因提前赎回而发生的损失或责任,并非累计利息本身。
申请人提交的问题
申请人询问向发行人不知为新加坡税务居民的持有人付款时,第 45A(2B)(a) 条预提税豁免是否适用;并询问第 13(1)(ba)、43H 条 QDS 优惠及第 13(1)(zk) 条个人免税。所列相关条文为 2020 年修订版第 13(16) 条及 QDS 规例。
为什么属于终止成本
IRAS 按第 13(16) 条把该溢价归为终止成本 break cost,理由是它补偿持有人因提前赎回发生的损失。这是 2022 年该裁定的分类,不应无说明地改写为之后裁定所用的提前赎回费用分类。
有条件的税务处理
满足 QDS 规例以及适用的第 13(2F)、43H 条后,持有人可享第 13(1)(ba)、43H 条免税与优惠。个人可按第 13(1)(zk) 条免税,但通过新加坡合伙取得,或因在新加坡经营行业、业务或专业而取得的收入除外。
符合上述条件时,发行人向非居民持有人支付购回溢价,在 QDS 制度下不征预提税。仅把款项称为溢价,并不自动满足优惠条件。
公布日期与适用范围
本文依据 IRAS 于 2022 年 8 月 1 日 公布的预先裁定摘要。裁定仅约束申请人及指定交易;其他纳税人不能据相似安排推定必然得到相同处理。IRAS 不会因之后法例或解释的变化而更新已公布摘要。下文条文编号及结论均用于说明该日期的原文。
官方来源
本文依据官方 PDF 的实质内容独立整理,涵盖相关条件、办理步骤及附录。原文链接用于核对官方措辞;文件日期与后续修订须另行确认。
查看官方 PDF 原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