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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裁定14/2023:境外物业子信托资本分配

2023年物业子信托裁定仅在投资资本以内将递延分配作资本,并降低未来应税出售成本。

来源核对日期:2026 年 10 月 11 日 · 文件发布日期:1 Dec 2023 预先裁定 · 仅针对特定案件

独立物业SPV及款项

新加坡居民投资控股A全资持X国物业信托,该信托持多个子信托,为不同时间取得的每项物业各设一个以融资,全部当地税务透明。租金经子信托和主信托至A,并有当地预扣。建筑津贴、折旧及时间差形成超出净应税收入的现金分配,在X递延并减少单位税务成本。A记资本返还并跟踪流向。

资本上限及出售成本

2023年12月1日第10(1)条裁定仅在A投入资本范围内认为递延分配不征税,并减少信托投资成本。未来出售如应税,以原成本减该分配计算。它不豁免独立经常租金,也不裁定超过资本金额的处理。

历史交易范围

理由为资本返还,仅约束本申请人及交易,其他架构不自动同样处理。IRAS不随后续法律或解释变化修订公开摘要,应保留2023年个案身份而非与之后信托案例合并。

官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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