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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 4/2021:集团融资及投资的永续证券

2021年5月3日集团融资裁定审查次级永续证券、累计利息及QDS优惠与扣除条件。

来源核对日期:2026 年 10 月 11 日 · 文件发布日期:3 May 2021 预先裁定 · 仅针对特定案件

发行及集团用途

新加坡发行人按面值发行并在SGX-ST债券市场挂牌。所得拟用于发行人、附属公司或联营公司一般资金需求及投资。裁定分别处理债务分类、投资人QDS优惠及发行人利息扣除。

分配与限制

固定分配每半年后付,不随盈利变动,并设利率上调。发行人可递延,欠付金额按当时利率产生额外利息。欠款未清时,包括普通股在内的较低顺位付款及资本交易受限制,除非持有人特别决议许可。

赎回、清偿与顺位

无固定赎回日,但发行人可在特定情形以本金加累计普通、欠付及额外金额赎回。欠款须在赎回、指定事件或清算中最早发生之时支付。证券为直接、无条件、无担保次级义务,低于优先债权人、与其他次级义务同等、优于普通股。

债务认定原因

持有人不属股东名册成员,也无《公司法》股东权利;证券不受资本维持规则或只可从可分配利润付款的限制。IRAS综合这些事实,按43N(4)及QDS条例第2条认定为债务,各类普通、欠付及额外分配均为债务利息。

优惠、扣除及时间

43N优惠及13(1)(a)豁免仍须满足43N、13(2)、13(16)及QDS条例条件。14(1)(a)扣除须详细核查资金用途,资本用于取得发行人应税收入、符合14条且无其他禁止。依法到期应付时才可扣除,不能仅看预定日期。

历史参考

第4/2021号摘要于2021年5月3日公布,使用《所得税法》2014修订版,参考混合工具指南5、7、9段。仅约束申请人及指定交易,IRAS不会按日后变化更新摘要。

官方来源

本文依据官方 PDF 的实质内容独立整理,涵盖相关条件、办理步骤及附录。原文链接用于核对官方措辞;文件日期与后续修订须另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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