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参考格式,并非批准书
一页模板明确注明“仅供参考”,用于记录公司之间转让固定资产时,依据《所得税法》第24条作出的选择。填好通知本身并不能证明交易已满足第24条的全部条件。所提供页面没有可见发布日期。
抬头、日期及收件人
通知使用公司信笺,填写日期和税务编号,收件人为所得税局局长。原模板列明IRAS地址为55 Newton Road、Revenue House、Singapore 307987,主题为选择通知。这不是资产估值申请或公司注册申请。
双方公司及资产附件
正文须分别填写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公司名称和税务编号,并说明选择针对由前者转让给后者的固定资产。通知还要求附上转让或接收资产的明细附件。原页没有规定附件各栏格式,不能把通知正文当成完整资产清单。
双方董事签署
签署部分分别列出两家公司名称,并为双方董事预留签名及姓名栏。若只由一家公司签署,另一方的签署资料仍不完整。使用模板时,应一并核对双方身份、资产明细附件和两方签署。
官方来源
本文依据官方 PDF 的实质内容独立整理,涵盖相关条件、办理步骤及附录。原文链接用于核对官方措辞;文件日期与后续修订须另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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