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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定价调整的 GST 处理

第六版区分价格上调、价格下调及附条件行政宽免。

来源核对日期:2026 年 10 月 11 日 · 文件发布日期:30 Jan 2026

上调与下调的判断不同

按 2026 年 1 月 30 日指引,价格上调若已反映于财务报表,或属于所得税应税或可扣除金额,即须考虑 GST 调整。价格下调通常须同时符合报表确认及相关所得税处理条件。修正申报前,应先确定原交易及调整方向;本地买方须依供应商税务发票或贷项通知处理。

核对宽免条件

宽免取决于供应类别及进项税抵扣资格。应税进口及指定本地交易的重要条件包括全额抵扣资格,GST 集团须按集团资格判断;应税机动车不适用有关宽免。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自行判断,无需申请,但须保存证据。转让定价协议或审计调整本身并不免除 GST 义务。

官方来源

本文为恒信集团依据官方英文资料独立整理的简明导读,非完整文件转载。完整条件、例外及后续更新请以所附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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