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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新币功能货币:税务计算及申报转换

2026年1月30日第三版按财务报表功能货币计算,但申报栏仍用新币。

来源核对日期:2026 年 10 月 11 日 · 文件发布日期:30 Jan 2026

主要步骤与区别

公司以功能货币计算至豁免后的应税收入;合伙企业计算至可分配收入及资本津贴;独资业务则计算至未扣期初亏损的调整利润及资本津贴,再按有关年度平均汇率把规定结果转换为新元。现有业务由新元改为功能货币时,须不可撤销地选择转换率或平均率处理原有余额。转换率是最后一个新元会计期间结束前12个月的平均汇率,余款以功能货币结转;平均率采用有关基期平均汇率,并将余款转回新元,供以后年度重新转换。首次受影响申报须作出选择。集团减免亏损采用年度平均汇率,第24或25条资产转让采用交易日汇率。豁免门槛及奖励基准收入亦有指定转换方法。即使计算采用外币,公司税表及附表仍以新元申报。自2023年1月1日起的会计期间,持牌保险公司不适用第62B条,应另核对FRS 117保险税务指引。

官方来源

本文为恒信集团依据官方英文资料独立整理的简明导读,非完整文件转载。完整条件、例外及后续更新请以所附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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