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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出售地块:土地评估与出租暂缓

2026年1月集体出售物业指南说明土地价值计税及保留原建筑真实出租时延缓该估值的条件。

来源核对日期:2026 年 10 月 11 日 · 文件发布日期:30 Jan 2026

重建地块估值

2026年1月30日第五版针对业主将单位集体售予发展商。重建地块物业税为年值10%,按2(6)(b)以估计土地市值5%定年值。即使属租赁土地也按永久产权基础估价。临时居住或出租、建筑尚未拆除,本身不阻止该估值。

初次生效日

土地估值从转让日或全部单位腾空日较后者起,但不迟于转让给发展商后六个月。行政优惠考虑卖方通常获最多六个月搬离,与另行申请的出租延缓不同。

最低出租条件

拟保留原建筑出租而非重建时,至少25%原单位须按独立交易条件出租给无关联方至少一年,租约不能通过终止条款容许业主在租期内逐客。出租与用途须获主管机关批准。指南区分业主提前终止条款与租客因离境或离职使用的外交条款。

主租客安排

整栋租给无关联主租客超过一年可符合,但至少25%单位须分租至少一年并由分租客实际占用。总租约本身不满足该条件。

延缓年值及起始

延缓期间按各建筑单位年值计算。指南规定从满足条件起持续一年,其后逐年复审。新申请从适用的转让日或腾空日起,但不能早于满足最低条件前12个月。

届满、续租及恢复

符合条件租约到期时延缓终止;续租至少一年可按延长租期续延。最低条件不再满足或合理期间未能满足、有决定重建证据、或开始拆除时,IRAS恢复以土地值5%定年值。

申请证据

提交延缓申请表及所有满足条件单位的租约资料。原文表格路径为Quick Links → Forms → Property → Vacant Land or Development Site → 2(6)(b)延缓表。查询通过IRAS Contact Us联系物业税部门;申请表与租约证据仍须支持实际合资格事实。

官方来源

本文依据官方 PDF 的实质内容独立整理,涵盖相关条件、办理步骤及附录。原文链接用于核对官方措辞;文件日期与后续修订须另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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