佣金代理及配送者
有允许费用且所列来源年度总收入不超过 S$50,000 的合资格佣金代理,可用 25%。配送总收入不超过 S$50,000:步行、公共交通、普通单车 20%;指定电动代步工具、电助单车、摩托车 35%;厢式货车 60%。汽车、大货车等其他方式不适用。
司机与一致申领
出租车及载客私召司机可用总驾驶收入 60%或实际允许费用。同年相关来源或配送方式须统一采用所选基础,不混用造成重复扣除。配送使用不合资格方式,则所有配送方式按实际费用。代理与配送 S$50,000 限制不应套用于出租车或私召司机。
官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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