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围及2019实施日期
本供应商流程图说明2019年1月1日起客户记账,指定货物为手机、记忆卡及现成软件。它辅助另行完整Customer Accounting for Prescribed Goods指南,并未列出所有例外或选择条件。
四个判断问题
先看是否本地指定货物出售,再看价值是否超过S$10,000、客户是否GST登记并为业务购买,以及是否例外供应。前三项符合且不是例外,适用客户记账,供应商不得在该销售收取GST。客户记账机制不等于免税或零税率供应。
仍用一般或既有规则的情况
非指定应税货物按一般GST收取记账;指定货物出口在符合出口条件时仍可零税率。价值或登记商业客户条件不符,回一般规则;例外供应继续原有GST待遇,不改成客户记账。
不超过S$10,000的附注
脚注说明在满足完整指南条件时,也可选择把S$10,000或以下供应纳入。因此流程图超过10,000分支,不代表以下一律禁止。此单页未列选择条件或所有例外种类,须核对原完整指南,并保存货物分类、销售价值、客户登记和业务用途证明。
官方来源
本文依据官方 PDF 的实质内容独立整理,涵盖相关条件、办理步骤及附录。原文链接用于核对官方措辞;文件日期与后续修订须另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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