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合伙人责任及日期
指南说明Form P于4月18日到期,2月1日起开放电子申报,2月28日前申报可让分配额预填至合伙人个人申报。其他情况下应通知每名合伙人其份额,个人须分别申报。主要合伙人还负责代表全体就计算利润提出异议、通知合伙人变更,以及可能须在新加坡纳税的合伙人退伙或离境超过三个月时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IRAS。指南声明对象为ACRA登记的一般合伙企业。
授权及合伙企业资料
取得Corppass的Form P授权,通过企业税务类别进入合伙企业申报。核对会计年结日、预填企业资料及主要合伙人信息。ACRA资料错误须向ACRA更正,并至少预留七个工作日同步。初始最多显示十名合伙人。须声明营业活动、其他收入及是否超过十名合伙人。年度内伙伴结构或分配比例变化可能需要多会计期间及各期收入;示例LP/LLP页面也要求出资额。
两行及四行收入报表
收入不超过20万新元时填营业收入及调整利润/亏损,后者扣除适用销售成本及可扣费用,包括符合条件的EIS增强申索。超过20万时填收入、毛利、可扣费用及调整利润/亏损;收入至少50万新元时须以单份附件提交经核证账目。合伙人薪金、奖金、CPF及其他现金/实物福利另行填写,并申报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其他新加坡及境外收入。
屏幕分配或大型合伙模板
屏幕路径填写合伙人名、活跃/不活跃身份、利润比例及适用伙伴类型/资本。可分利润自动计算,福利另填,指定其他收入可选择自动或手动分配。最多添加十个分配项目并核对合计。超过十人时下载、填写及上传分配模板,再核对上传数据合计。原文标题使用少于/多于十人,但实际输入上限为十人,分支问题也问是否超过十人。
保存汇总表并完成审批
提交前核对并保存汇总表,指南说明正式提交后不可再调取。系统要求时上传PDF附件。编制者转交审批后应提醒审批者十四日内完成。审批者填申报人/联系人资料、声明、需要时更正并正式提交;成功后产生回执。Form P只能提交一次,之后变更由主要合伙人通过myTax Mail提出,而非重交另一份原始申报。
申报后附件及版本说明
文件未备齐时,指南允许先交申报,再经同一服务另交附件,但仍受4月18日期限约束。后续提交附件会转至myTax Mail,示例说明可在二十一日内回复并附PDF。应结合更早适用的申报截止日理解,不可把二十一日当作无条件延长。上传后确认文件显示,再发送邮件。本二十八页版本发布于2026年2月27日。
官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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