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接企业 · 连接机遇 · 连接未来
税务 · PDF

外国税收抵免计算实例:按国家与收入来源分别限额

完整还原YA2021应税收入、部分免税、新加坡税额分配及两项外国税抵免限额。

来源核对日期:2026 年 10 月 11 日

历史实例及输入

原文件以ABC公司2020财年、YA2021为例。本地服务收入30万新元、X国服务5万,外国税1万;服务相关扣除费用及资本津贴合计1.5万。Y国利息2万、外国税1000、相关费用100。假定合格捐款1000。来源已假定两项外国收入合格,本文是分配实例,不能据此认定所有海外收入均能抵免。

抵免前新加坡税额调节

服务总收入B为35万,扣1.5万后C为33.5万。Y国净利息D为19900。总法定收入E为354900,扣捐款1000后免税前353900。实例部分免税102500,余251400,按17%得抵免前税F为42738。应保留此历史实例免税金额,不悄然套用其他年度制度。

X国服务抵免限额

以A/B×C/E×F分配:50000/350000×335000/354900×42738=5763.08。与X国已缴10000比较,抵免取较低5763.08。先分配净服务税份再分海外服务份,直接用5万乘17%不能还原实例。

Y国利息及最终税额

净利息税额D/E×F=19900/354900×42738=2396.41,与Y国税1000比较,取1000。总抵免5763.08+1000=6763.08,新加坡净税42738−6763.08=35974.92。逐来源逐国家限额意味着本实例不能把X国未用税额转加Y国抵免。PDF没有说明合并计算、结转或其他方案条件。

官方来源

本文依据官方 PDF 的实质内容独立整理,涵盖相关条件、办理步骤及附录。原文链接用于核对官方措辞;文件日期与后续修订须另行确认。

查看官方 PDF 原文 ↗
预约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