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拆及未归属权益
新加坡雇主原属纳斯达克上市A。A把非美国业务子公司及资产转至B并向股东分配B股,B独立上市。员工未归属A RSU按调整比例转为B RSU并保持内在价值;归属条件、结算日期及其他条款不变。
仅针对转换时裁定
2021年6月30日裁定认为转换不产生第10(6)条应税事件,故当时雇主无第68(2)条申报。理由为内在价值不变、转换时无股份现金或其他利益,且无转换对价利益。摘要未裁定未来归属或结算,不应理解为未来税务及申报均取消。
个案及历史法规
文件引用所得税法2014修订版,只约束申请人及交易;类似安排须独立分析,摘要不随之后法律或解释变化更新。应同时保留三项事实保护,不能认为所有RSU转换均无税务后果。
官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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