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单与自住
年度账单从 12 月发出,针对翌年。新组屋从交付取得房产时起征税,初次估值与账单随后发出。自 2025 年起,自住税表首 12,000 新元年值税率为零,非自住税率从 12% 起。应按通知期限付款或办理适用 GIRO。
出租与卖方暂住
转售买方允许卖方延长居住时,在该期间并未自住,应按 IRAS 说明适用较高非自住税率。整间出租也会改变自住待遇,继续居住而出租房间则属不同情况。租金另涉及所得税,出售时也须处理房产税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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