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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S多边协议:交换关系如何生效

CRS多边协议规定参与税务机关之间交换金融账户资料的法律及操作框架。

来源核对日期:2026 年 10 月 11 日

签署后仍须启动

双方须已有生效适用的税务行政互助公约,并向协调秘书处通知本国CRS法规、实施日期、传输保密安排及拟交换伙伴。匹配通知及公约条件齐备才启动双边关系。本副本附件为待填内容,不能当作新加坡已启动伙伴名单。

交换内容及办理路径

交换涵盖应报告持有人、被动实体相关控制人、识别资料、余额或销户,以及指定收入和出售所得。机关一般在年度后九个月内安全交换XML,并协作纠错。机构仍须依本国期限申报,不能把机关交换期限当自身报表期限。

官方来源

本文为恒信集团依据官方英文资料独立整理的简明导读,非完整文件转载。完整条件、例外及后续更新请以所附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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