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围与原文
公约涵盖按请求、自动及主动信息交换,同时检查、海外检查、追收协助及文件送达。OECD 说明其亦为 CRS、CARF、国别报告及数字平台申报主管机构安排提供基础。页面附修订完整文本及参与地区表,具体地区责任须按公约及相关安排核对。
官方来源
本文为恒信集团依据官方英文资料独立整理的简明导读,非完整文件转载。完整条件、例外及后续更新请以所附原文为准。
查看官方网页原文 ↗此 IRAS 参考链接跳转至 OECD 原始说明。公约于 1988 年由 OECD 与欧洲委员会共同制定,2010 年修订。
公约涵盖按请求、自动及主动信息交换,同时检查、海外检查、追收协助及文件送达。OECD 说明其亦为 CRS、CARF、国别报告及数字平台申报主管机构安排提供基础。页面附修订完整文本及参与地区表,具体地区责任须按公约及相关安排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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