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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CC第60I及60J条印花税通知

逐项说明VCC印花税通知,包括14天期限、资产类别及获授权签署声明。

来源核对日期:2026 年 10 月 11 日

期限及交易关系

《印花税法》第60I/60J条通知须在交易后14天内提交印花税专员,专员可要求补充资料。表格区分伞型VCC与其子基金之间的交易,以及同一伞型VCC的子基金之间交易。

A部分:伞型公司与签署人

填写伞型VCC名称及UEN-VCC号码。获授权签署人代表VCC确认A至D部分真实正确,并填写姓名、职务、签名及日/月/年日期。这是签署声明,不只是资产清单。

B部分:资产、日期及价值

选择交易关系及应课税资产类别。新加坡不动产注明地址或土地资料;公司股份注明公司名、类别及股数;其他资产另行说明。填写交易日期及包括交易对价、市场价值的详细说明,可使用另纸并附上适用支持文件。

C及D部分:交易两方

分别为资产转出方及转入方选择伞型VCC或子基金,填写名称及识别号码,并与交易说明保持对应。表格不规定税率,也不授予豁免,而是记录法定通知。

官方来源

本文依据官方 PDF 的实质内容独立整理,涵盖相关条件、办理步骤及附录。原文链接用于核对官方措辞;文件日期与后续修订须另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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