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接企业 · 连接机遇 · 连接未来
税务 · PDF

新加坡与澳大利亚税收协定:服务收入及MLI修订

澳大利亚合并协定保留原文本、议定书及 MLI 资料,须使用相应适用版本。

来源核对日期:2026 年 10 月 11 日

适用修订营业利润解释

2018年5月起的解释把非个人服务列为营业利润,按常设机构决定另一国的征税权;个人服务仍须依第11条分析。特定收入另有各自条款,不能把旧文本中个人服务的排除直接套用于公司服务。

区分现行文本历史附件

MLI 及实施日期可能影响协定优惠、常设机构和争议处理。付款人须核对居民身份、收入性质、受益所有人及与常设机构的关联,再按居民证明流程办理。历史附件不能代替修订文本;收款人在澳大利亚也不自动免除国内法税务。

官方来源

本文为恒信集团依据官方英文资料独立整理的简明导读,非完整文件转载。完整条件、例外及后续更新请以所附原文为准。

查看官方 PDF 原文 ↗
预约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