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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与冰岛CRS协议:双向过渡安排

新加坡与冰岛的协议于2016年12月13日缔结,2017年1月31日生效。

来源核对日期:2026 年 10 月 11 日

依CRS尽职调查识别账户

协议依行政互助公约第6条互惠交换。涵盖税务居民身份持有人、被动实体相关控制人、识别资料、余额或销户及指定付款。机构按居民和分行所在地归属,并适用CRS排除规则;接收伙伴依税务居民身份而非客户通讯偏好确定。

双向总出售所得首年延后

首涵盖年度为2017,但双方该年度保管账户总出售所得均排除,从2018年起报告该类别。配套法规下年后九个月内交换,并安全传输及协作纠错。历史首年优惠不能用于省略当前年度的总出售所得。

官方来源

本文为恒信集团依据官方英文资料独立整理的简明导读,非完整文件转载。完整条件、例外及后续更新请以所附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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