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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SRS手册:缴款与退休提款

完整整理2017年12月历史SRS手册81问:账户、供款、提款例外、实物估值、死亡免税、预扣算例、投资及遗产规则。

来源核对日期:2026 年 10 月 11 日 历史文件

明确保留历史身份

本手册截至 2017 年 12 月 7 日,29 页、81 问。SRS 自 2001 年作为 CPF 之外自愿补充退休储蓄,供款可获减免、账户内收益暂不税、合资格提款仅 50% 纳入应税。文中的 62 岁及 20%/22% 税率均为历史信息,不代表现行年龄或税率。

资格、收入及雇主供款

公民、PR 及外国人至少十八岁、非未解除破产且能管理事务时可开户。2008 年十月取消仅雇佣收入限制,手册允许有任何当年收入者供款,包括董事费。雇主可按员工书面授权供款,账户暂停须即书面撤回。雇主款属 IR8A 报酬,再按运营商资料获减免,也属雇主员工成本。

单账户、转移及离境

列运营商为 DBS、OCBC、UOB,同一时间只一个账户。退休年龄或医疗提款后关闭者不能重开;运营商转移不会恢复已失去的供款权。各自费用从账户扣。离境或失 PR 不强制关闭或提款,资金及到期款可保留。非退休或医疗全部提款后新开账户,优惠起点用新账户首供款日,不沿用旧日。

供款上限及时间

2016 年起基数 S$102,000,公民及 PR 按 15% 为每年 S$15,300,外国 35% 为 S$35,700,须每年书面声明外国身份。年中转 PR 须重算按比例上限,下一整年用 15%。只能现金,不转投资,可存薪金支票。次数自定至 12 月 31 日,但运营商可有较早商业截止。配股缺款不能超额供款,可出售权利或账户其他投资。

何时停止供款及获减免

2008 年十月起无供款年龄上限,但首次达到规定退休年龄或医疗提款后永久停止,即使转运营商。普通提前提款本身不终止供款。税务居民按运营商回报在下一 YA 自动获减免,开户须授权回报;年中清税索专用结单。2017 年 1 月 1 日起供款纳 YA 2018 起个人总减免 S$80,000,不能因总上限而退回供款。

提前及外国十年优惠

向运营商申请,无规定最低最高。首供款时法定退休年龄之前,通常全额应税及 5% 罚。死亡、合资格医疗、破产及外国合资格全部提款不罚,但破产仍全额计收入。外国优惠须提款当天及连续前十年非公民非 PR、首供款满十年及一次全部取出,50% 应税。55 岁开始的外国人若已到规定年龄,无须等满十年。提前取款不能补回退罚。

医疗、退休及提款窗口

医疗例外包括永久不能继续任何就业、精神障碍无法管理自身事务及末期疾病。规定年龄按首供款当时法定年龄,不是自选提前退休。退休及医疗提款 50% 计入,首笔起最多分十年;终身年金在窗口后终身继续 50%。非年金余额在十年末视为提款,即使实际未取。

投资转出:允许及排除

2015 年七月起可实物转出投资用于退休、医疗、外国合资格全取,或死亡/窗口届满已视取后的实际转出。其他含破产、提前及超额供款退回须现金。须能单独识别估值,不可分保险部分不能转。前三类由运营商或提供者估值计税,第四沿用已课税的早期视取价值,省交易成本而非免税。

批准日与估值日不同

公民批准日为运营商收到申请日;非公民为收齐投资价值 50% 对应税款日。退休、医疗、外国全取的估值用收到申请日,已视取后实际转出用原视取日,因此非公民批准及估值可不同。费用须账户足额现金,必要时卖部分投资。

死亡末期免税公式

YA 2016 起,死亡视取或末期全取最多 S$400,000 免,余额 50% 应税。没有早期指定退休或医疗提款时全额免;否则每个首指定提款年至事件前一年减 S$40,000,再减事件年已指定提款与 S$40,000 较低者。2016 年七月起非公民末期实际全取的预扣基数也减该免额;死亡视取本身不由运营商预扣。

死亡完整例及年度规划

2013 首退休提款、2015 一月取 S$6,000、八月死亡余 S$420,000。免额为 400,000−2013/2014 的 80,000−6,000=S$314,000,死亡计收入 50%×(420,000−314,000)=S$53,000,另加一月 S$3,000。另例假定居民无其他收入,年取 S$40,000 只计 S$20,000 零税档,十年 S$400,000;取 S$50,000 计 S$25,000,仅 S$5,000 超零档,均为有条件历史例。

历史预扣与最终税

原列 YA 2016 20%、2017 起 22% 为 PR/外国运营商预扣,另加适用 5% 罚。声明当历年累计现金或投资提款不超过 S$200,000 且无其他收入,可 15%。预扣并非最终税;历史居民用累进至 22%,非居民用 15% 或累进较高。抵最终税后未用退。已课视取余额后来实际取仍可扣,已付且无欠税可退。

现金及投资税款例

退休现金 S$200,000 计 S$100,000,假定 22% 预扣 S$22,000,净 S$178,000。S$200,000 投资转出也收 S$22,000。用账户现金付须取 S$24,720,半额 S$12,360×22%=S$2,719.20,净 S$22,000.80,收齐才批准。首例最终若 15% 即 S$15,000,且无其他税负,退 S$7,000。

投资及保险限制

股份、债券、单位信托、定存、合资格保险及 SGX ETF 可由提供者安排,政府无提供者名单,也不保证海外产品可买。直接物业禁止。保险须单保费含循环单保费,寿险及永久残疾保障最多保费三倍,可残疾续供;重疾、医疗、长期护理及信托提名排除。不保收益或机构破产损失,现金按市场利率。

投资流转、期权及年金

投资不是提款,可随时卖,但款、股息及分派须回 SRS,不直接个人;账户内单位信托分派当时不税。行使期权须用账户款、股份留内、卖款回内。资金确认或支票清算后可投,到期不必同退休。非年金超过十年到期者在窗口末估值课税。账户开时年金先回内再取,关闭或视关后可直接银行,仍终身 50% 应税;关闭或视关后不能退保年金。

债权、遗产及提供者责任

余额不可担保或抵押,也不受债权人保护。不能 SRS 受益人提名,死亡余额入遗产按遗嘱或法,运营商可要求遗嘱认证或遗产管理文件。死亡无 5% 罚,免额后半数计税。不可转 CPF Special Account,CPF 免税与 SRS 延税不同,转出属应税提款。MAS 许可机构无额外提供者注册,但须守规则及结算、标记产品、出售及收益返内、提供申报资料。

延税数学例及查询

假定收入 S$10,000、税 10%、每年收益 3% 十年,先税为 10,000×0.9×1.03^10≈S$12,095,完全延税后 10% 相同。SRS 半额计税为 10,000×1.03^10×0.95≈S$12,768,尚未计分期好处。只是数学假设,不保证收益。纳税者可能有益,但总减免及提款条件重要,原指运营商、MOF/IRAS 网站及 1800-356-8300。

官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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