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者与主办方记录
配套官方指南处理自由职业表演者及娱乐主办方的营业收入记录。相关表演费及其他演出业务收入须列总额,即使收款立即用于制作成本。主办方可按演出保存收支,再合并年度账目,以表演者收入通知、付款凭证及发票证明收入与开销。
业务费用与日期参考
演出业务费用须与私人开销及资本资产区分。舞台助手、服装或场地费用,应有凭证证明与业务的联系;购买设备则须考虑资本津贴,不能直接作为一般费用扣除。指南也说明向境外表演者付款及自雇保健储蓄责任,具体处理取决于角色与期间。实际申报前,应按相关年度预扣税规定核对历史数字及程序说明。
官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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