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流程与税务工作的对应关系
图示从清盘呈请及委任清算人开始,随后由董事、秘书或其他人员提交公司事务说明,变现资产、审核债权、向债权人分配款项,并在适用时向出资人退还资本。最后才是解除清算人职务及解散公司。右侧将税务工作分别对应清算开始、清算期间和最终会议之前。
清算开始时补齐未完成年度
清算开始时,应处理截至清算日期所有尚未完成课税年度的财务报表及税务计算,并回复税局有关公司税务的询问。脚注明确区分Form C-S及Form C-S (Lite):使用这些表格的公司无需随申报提交财务报表及税务计算,但仍须编制,并在税局要求时提供。
清算期间的收支申报
清算期间须继续提交收支声明。有收入的公司每年申报;没有收入的公司则在最终会议之前六个月内申报,或每四年申报一次,以较早发生者为准。没有收入仅改变申报频率,并不取消申报义务;同时应继续答复所有税务询问。
最终会议前核对税务事项
完成清算前,应解决尚未结清的税务事项。清算人可登入myTax Portal获取最新评税通知或账户结单,确认是否仍有税务事项或负债。图中完成阶段没有另列申报要求,但这不代表可以略过此前的税务结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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