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资料及两类当事人
样本致GST税务主管,地址Revenue House, 55 Newton Road, Singapore 307987,并设参考号码及日期栏。第1部分为拍卖人、承按人或融资方,例如银行或接管人,填写名称、地址及适用GST号码。第2部分另列已注册GST的应税资产所有人、抵押人或承租人,填写名称、地址及GST号码,不能混淆两方。
供应及销项税
第3部分按每项供应填写日期或规定会计期间、说明、不含GST金额、GST税率、税额及含GST总额,并汇总销项税。样本设税率栏供填写适用税率,本身没有为所有交易规定同一税率。
合约上向所有人供应的采购
第4部分针对合约上向资产所有人供应的采购或费用,填写发票日期、说明、不含税金额、GST税率、税额及总额,并汇总进项税。措辞区分了所有人的采购与处置方自身费用;表格有填写栏不代表所有进项税自动可抵扣。
净GST及声明
第5部分以应付IRAS销项税减可申领进项税,得应付或可申领净GST。第6部分列联系人姓名、电话、电邮;第7部分列声明人姓名、NRIC或护照号及签名。样本是申报说明表,不是税务发票、批准或付款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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