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及使用
须为2011年2月19日起终止,且不是为方便房东另租他人而终止。任何一方不得已使用文件。占有、赔偿、没收订金或依租约装修,均可能在正式起租前构成使用。入住后终止不符合此减免。
六个月申请期
终止起六个月内,使用电脑端Request的Apply for Refund。保存原租约及取消证据以备IRAS查阅。此期限从终止算起,与一般按印花或签署日期的退款规则不同。
官方来源
本文为恒信集团依据官方英文资料独立整理的简明导读,非完整文件转载。完整条件、例外及后续更新请以所附原文为准。
查看官方网页原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