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识别这是带历史税率的原表
这份一页PDF对非居民董事、专业人士净收入及一般SRS扣税列有20%税率,同时包含2005年、2010至2020年及2014年的优惠日期。因此应作为原文件的历史税率表阅读,不能据此确认新付款仍应使用其中20%。实际扣税须先识别付款日期并核对适用税务局规则;以下准确保留原表内容。
利息、贷款相关付款与动产使用费
原表对利息、佣金、费用及其他与贷款或债务相关付款列15%;对使用动产的特许权使用费或一次性付款列10%,并说明降低后的10%适用于2005年1月1日或之后到期应付的款项。脚注a规定,这些税率适用于并非来自非居民个人在新加坡经营或从事的贸易、业务、专业或职业的收入。来自该等新加坡活动时,原表改列20%。
专业服务、公众艺人与董事
非居民专业人士如顾问、培训师和教练在新加坡提供服务,原表列总收入15%或净收入20%。非居民公众艺人在新加坡表演列总收入15%;2010年2月22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间到期应付的有关收入,则列历史总收入10%优惠。非居民董事酬金包括董事费,原表列20%。总额与净额计算基础不同,艺人优惠也只限指定历史期间。
SRS提款及声明条件
非新加坡SRS账户持有人的提款,原表一般列20%。资料说明2014年7月1日起,只有同一历年累计提款不超过S$200,000,且账户持有人该历年除SRS提款外没有其他收入,才适用15%优惠。须通过IR37B(1)声明同时符合两项条件。S$200,000是全年累计提款上限,不是每次提款各自额度。原表未计算全年最终评税,也没有额外规定其他免税额。
官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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