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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与合规 · PDF

商业名称违法行为的和解处理范围

法规列明注册官可依法和解处理的违法行为。这是执法机制的适用范围,并不保证每项违规都会以和解代替诉讼。

来源核对日期:2026 年 10 月 11 日 历史文件

指定违法而非普遍授权

清单引用主法具体款项及2015年条例第7(2)条,和解权依据第37条。因此文件界定可采用此机制的违法,并未为所有违规设定相同和解金额,也未改变基础义务。

官方来源

本文为恒信集团依据官方英文资料独立整理的简明导读,非完整文件转载。完整条件、例外及后续更新请以所附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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