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声明列明记录存放地点
新增第15B条要求年度声明说明控制人登记册保存在合伙的注册地址,还是所委任注册申报代理人的注册地址。修订亦从第一附表相关项目删除偿付能力或资不抵债用语。其操作重点是申报登记册位置,而非重新公开控制人详情。
官方来源
本文为恒信集团依据官方英文资料独立整理的简明导读,非完整文件转载。完整条件、例外及后续更新请以所附原文为准。
查看官方 PDF 原文 ↗法规在LLP条例加入第15B条,并记载2017年3月31日生效。具体效果应看新增条文与原制度的关系,不能仅凭修订标题判断。
新增第15B条要求年度声明说明控制人登记册保存在合伙的注册地址,还是所委任注册申报代理人的注册地址。修订亦从第一附表相关项目删除偿付能力或资不抵债用语。其操作重点是申报登记册位置,而非重新公开控制人详情。
本文为恒信集团依据官方英文资料独立整理的简明导读,非完整文件转载。完整条件、例外及后续更新请以所附原文为准。
查看官方 PDF 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