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土地前何时须申请许可
以娱乐、消遣或促进商业、工业、艺术、科学、宗教等类似目的成立,且不为公司自身或个别成员获取收益的公司,在取得土地前须通过 ACRA 取得部长批准。这是土地许可事项,与名称省略后缀的批准不同。
土地许可表格与费用
按原文件版本,须填写第 23 条申请表,并作为 Bizfile+ 交易的附件提交。所列申请费为 S$200,不能退还。支付申请费本身不等于获准取得土地。
省略 Limited 或 Berhad 的条件
拟成立或已成立的有限公司可申请,但须为娱乐、商业、工业、艺术、科学、宗教、慈善、养老金或退休福利计划等有益社区目的成立,具有国家或公众利益基础,并有财力实现宗旨。章程须要求利润及其他收入用于促进宗旨,并禁止向成员派息。这些是须一并满足的条件,不是任选其中一项。
慈善机构例外、表格与费用
按慈善法注册为慈善机构的有限公司,省略 Limited 或 Berhad 无须注册官批准。其他符合条件者须填写第 29(1)/(2) 条申请表,附于 Bizfile+ 交易,并支付不可退还的 S$200。该例外针对名称省略批准,不能推定为本 PDF 所有其他申请的豁免。
受限制章程的修改
已获名称省略批准的公司,可能被要求在章程加入未经部长同意不得修改的条款。适用此限制时,可依第 29(4) 条申请部长同意,通过特别决议修改条款,并把第 29(4) 条申请表附于 Bizfile+ 交易。PDF 未为第三项程序列出金额,因此不能把前两项的 S$200 自动套用到章程修改。
官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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