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期间与完整测试
审计减免适用于2015年7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财年,取代旧收入不超过S$500万的EPC审计测试,并非取消EPC身份。相关年度须为私人公司,紧接此前连续两个财年均满足三项中的至少两项:收入不超过S$1,000万、资产不超过S$1,000万,以及雇员不超过五十。收入与资产按会计准则及报表确定,人数为年末全职雇员。存在法人股东不会阻止私人公司符合条件。
集团范围与持续资格
集团成员除自身符合外,整个集团还须按合并口径,在此前连续两个年度满足同一三项取两项测试。只有新加坡注册公司可获减免,但外国成员仍计入集团。采用外国母公司合并报表及相关准则;没有合并报表时,汇总全部成员收入与资产。已取得资格持续至任何时点失去私人身份,或此前连续两年均不满足量化条件。小型集团依同一量化持续规则。母公司已经审计,不会使非小型集团中的小子公司自动获豁免。
过渡或成立后的首两个年度
现有公司可在实施后首个或第二个财年,按该年度自身条件取得资格。2015年7月1日或以后成立的公司,也分别检查首年及次年。首年失败不阻止次年符合。图例假设始终为私人公司,且2015财年在生效日或以后开始,不是更改所有公司的财年日历。
过渡案例1a及1b
案例1a的2015至2020财年量化结果依次为符合、不符合、符合、不符合、不符合、符合;小型公司资格依次为有、有、有、有、有、无。2015取得资格后,单年失败不会马上丧失;但2018及2019连续失败,使2020即使本年改善仍无资格。案例1b的量化结果为不符合、符合、符合、不符合、不符合、符合;资格为无、有、有、有、有、无。第二过渡年允许2016不受首年失败影响取得资格,后来的连续失败则在2020取消资格。本年通过不会自动消除前两年的影响。
成熟公司案例2a及2b
案例2a的2017至2022量化结果为符合、不符合、符合、不符合、不符合、符合。因2015及2016已符合且2016有资格,随后资格为有、有、有、有、有、无;2020及2021连续失败,使2022丧失。案例2b量化结果为符合、符合、符合、不符合、不符合、符合,但2015及2016均失败且2016无资格,因此随后为无、无、有、有、有、无。2017单年改善不足以在2017或2018取得;2017及2018共同符合,才在2019取得。后来的连续失败在2022取消。
案例2c:丧失与重新取得
案例2c在2015及2016已符合,2016有资格。2017至2022量化结果为不符合、不符合、符合、符合、符合、符合;资格为有、有、无、无、有、有。最初连续失败使2019丧失,虽2019及2020已改善,但这两年才支持2021重新取得,并在2022继续。丧失及重获均须分析相应前两个年度,不能直接照抄本年量化结果。
审计减免不决定报表提交
原文明确,小型公司条件不会改变报表提交责任;在所述制度下,提交仍取决于有偿债能力EPC身份。问答重申计量、过渡、外国集团及法人股东区别。官方PDF图例经ISCA许可使用,本文独立解释其数值序列,而不复制原说明面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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