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期与历史框架
2014年第1号指引针对结算日在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报表,核查期为2014年4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并参考2014年第2号实务指示的FRSP及董事职责。准则包括当时SFRS、小型实体及慈善机构准则。八项重点属一般指引,非全部要求或ACRA核查限制。
新准则与待生效准则
FRS113适用于2013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年度,统一公允价值框架及披露。重大按公允价值计量投资性房地产须层次及适用时经常性第三层次披露。翌年110、111、112、27、28调整合并范围及合营会计,应早了解影响,2013财报实质披露已发布未生效准则。
重大会计政策
政策须完整涵盖所有重大项目,实质解释实际业务惯例、活动和运作,并反映交易实质。只复制准则泛语而不解释公司实际做法,不能帮助理解报表。
持续经营与债务分类
未来假设应现实,尤其持续亏损或环境变化。存在重大不确定但仍采用持续经营时,披露不确定性及董事仍作此判断的理由。核查到期债务再融资、持续贷款契约合规和资产负债流动/非流动分类。
判断及估计不确定性
重大难收应收账款、滞销或过时库存、不确定税务、或有负债及减值可能需要具体判断与不确定性披露。避免模板;按公司情况解释账面金额对方法假设估计的敏感性、预计解决方式及下一年度合理可能结果范围。
资产可收回性及四项核查
质疑商誉、其他无形资产、物业厂房设备价值及减值假设,尤其过往预测未实现时。披露每项重大减值或转回原因;净资产超过市值时进行测试;识别披露重大资产测试判断估计;使用价值计算须描述各关键现金流假设及管理层确定数值的方法。
金融风险与资本管理
解释金融工具重要性、实际风险性质程度及管理方式。风险更重大时重新评估披露,不能照搬旧政策程序。判断量化数字是否代表全年状态,期末数据不代表时补充代表性信息。
关联方关系及条款
FRS24披露应清楚说明关系及各交易类型、未结余额的具体条款条件,帮助评估对业绩及财务状况的影响,不能只有总额。
合并及比较资料
有一家或更多子公司须编合并报表,除非满足FRS27豁免条件。无法实际合并或成本超过效益不是豁免。比较资料也须合并。不确定时应寻专业协助,核查重点不取代完整准则。
官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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