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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与合规 · PDF

商业名称注册法案资料表:豁免、注册期与完整罚则比较

三页资料表包含四项政策与十行违法行为表;本文展开全名例子、MediSave 条件、民事后果,以及提高与不变的各组罚则。

历史文件

全名豁免与自愿注册

资料表说明个人只用全名已可识别,无须强制注册但仍可自愿注册;Tan Ah Bee 为例,Tan Ah Bee Tuition Centre 增加词语则须注册。音乐与补习教学只是例子,不是职业一概豁免。

注册期与首次申请者

一年或三年选项与 MediSave 缴清或规律分期、良好记录有关,首次注册者也可享有,但以后须保持良好缴款。已在 CPF 登记为自雇者,须先满足所列付款条件。

取消或停止后继续经营

注册取消或停止且未恢复后继续经营,扩展适用未注册经营民事及刑事后果;合同权利执行须获法院宽免,民事限制与罚款监禁不同。

第 1 至 5 行:提高上限

未注册或取消注册后经营一行还新增使用不同于注册商号的名称、已通知停止后继续经营;与不遵守传召、资料要求、妨碍注册官/检查人员及明知虚假资料一同,最高由 S$5,000 或 12 个月(或两者)提高至 S$10,000 或两年(或两者)。

第 6 至 7 行:规例与更新罚则不变

核对表格合并单元格可见,不遵守规例及未在 14 天内提交资料变更,上限维持 S$5,000 或最长 12 个月(或两者),不是第 1 至 5 行的提高上限。

第 8 行:代表委任与通知

维持 S$1,000 的类别包括未在唯一当地经理停止后 30 天内补任,以及未在 14 天内通知委任/停止;拟扩展至应有却未委任至少一名授权代表,或未在委任后 14 天内通知。术语由当地经理改为授权代表。

第 9 至 10 行:破产与停止通知罚则不变

未解除破产者未经高等法院或官方受托人许可经营/管理,保留最高 S$10,000 或两年(或两者);停止业务后 14 天内未通知,保留 S$5,000。资料表比较历史与拟议上限,不保证某具体判罚。

官方来源

本文依据官方 PDF 的实质内容独立整理,涵盖相关条件、办理步骤及附录。原文链接用于核对官方措辞;文件日期与后续修订须另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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