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名豁免与自愿注册
资料表说明个人只用全名已可识别,无须强制注册但仍可自愿注册;Tan Ah Bee 为例,Tan Ah Bee Tuition Centre 增加词语则须注册。音乐与补习教学只是例子,不是职业一概豁免。
注册期与首次申请者
一年或三年选项与 MediSave 缴清或规律分期、良好记录有关,首次注册者也可享有,但以后须保持良好缴款。已在 CPF 登记为自雇者,须先满足所列付款条件。
取消或停止后继续经营
注册取消或停止且未恢复后继续经营,扩展适用未注册经营民事及刑事后果;合同权利执行须获法院宽免,民事限制与罚款监禁不同。
第 1 至 5 行:提高上限
未注册或取消注册后经营一行还新增使用不同于注册商号的名称、已通知停止后继续经营;与不遵守传召、资料要求、妨碍注册官/检查人员及明知虚假资料一同,最高由 S$5,000 或 12 个月(或两者)提高至 S$10,000 或两年(或两者)。
第 6 至 7 行:规例与更新罚则不变
核对表格合并单元格可见,不遵守规例及未在 14 天内提交资料变更,上限维持 S$5,000 或最长 12 个月(或两者),不是第 1 至 5 行的提高上限。
第 8 行:代表委任与通知
维持 S$1,000 的类别包括未在唯一当地经理停止后 30 天内补任,以及未在 14 天内通知委任/停止;拟扩展至应有却未委任至少一名授权代表,或未在委任后 14 天内通知。术语由当地经理改为授权代表。
第 9 至 10 行:破产与停止通知罚则不变
未解除破产者未经高等法院或官方受托人许可经营/管理,保留最高 S$10,000 或两年(或两者);停止业务后 14 天内未通知,保留 S$5,000。资料表比较历史与拟议上限,不保证某具体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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