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CEO 与禁止任职
a–e 为 70 岁或以上董事再委任无须股东批准、准许借贷类型扩展至准贷款/信贷及关联安排、披露要求扩至 CEO、允许对第三方责任作弥偿,以及注册官可禁止董事/秘书任职。不代表借贷弥偿不受限制。
参与与决策
f–i 为按股数投票要求由 10% 降至 5%、多名代理赋权间接投资者、放宽电子文件发送,以及书面决议程序扩至非上市公众公司;分别涉及投票、参会、传送与决策形式。
股份与合并
j–m 为取消公众公司一股一票要求、法定股份币种转换、优化合并,以及新发股收入赎回不属从资本赎回;n 把中央存管制度条文转至证券期货法。
报表与电子登记册
o–r 为休眠非上市公司报表编制豁免、简明报表扩至全部公司、私人公司电子成员册由 ACRA 保存,以及全部公司董事/人员电子册由 ACRA 保存。休眠豁免涉及编制,不自动免除所有义务。
章程、慈善名称与备用地址
s–u 为大纲与细则合为章程、慈善法注册慈善机构省略 Limited 无须申请,以及董事等可申报备用地址。名称安排针对该慈善类别,不是任何公司想缩短名称都可。
除名、名称与外国公司
其余为更新本地除名,但注册官判断不经营的指定情形除外;名称保留/保护修订;以及所列阶段全部外国公司修订。原文最后重复一个项目字母,但它是独立主题。本文保留 2016 年 1 月 3 日历史实施身份。
官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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