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接企业 · 连接机遇 · 连接未来
法规与合规 · PDF

清盘雇员优先支付:2015 年两额取低上限

命令把第 328(1)(b)、(c) 条每雇员上限定为五个月薪资与就业法指定金额五倍中较低者,是公式,不是统一保证支付五个月。

历史文件

比较的两项金额

每雇员比较为公司服务的五个月薪资(按时或按件)与就业法第 35(b) 条所引金额五倍,取较低者为上限;相等则取相同金额。

源范围

命令依第 328(2) 条,针对 328(1)(b)、(c) 条;没有重现就业法具体数字或全部优先类别。不能推测固定美元上限,最高额也不保证实际清盘获足额付款。

历史生效

S 381/2015 于 2015 年 6 月 22 日制定,23 日公布,7 月 1 日生效;须识别其历史公司法框架,不改写为无日期现行破产规则。

官方来源

本文依据官方 PDF 的实质内容独立整理,涵盖相关条件、办理步骤及附录。原文链接用于核对官方措辞;文件日期与后续修订须另行确认。

查看官方 PDF 原文 ↗
预约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