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身份与总体义务
2006年4月27日发布,即时撤销取代2005第9号,解释当时201(1A)、(3)、(3A)。董事AGM提交损益资产负债,符合准则及真实公允;控股包括集团及自身资产负债。是历史条款FRS27,非今日完整框架。
定义为何不同
公司法5(1)/(2)子控股与FRS27子母类似非相同。可为会计母非法律控股,或法律控股非会计母;后者法律子公司可能按28、31、39而非严格27合并,形成法定集团账目疑问。
准则主导立法意图
2002变动追求国际准则真实公允并以准则代法定报告细则。因此ACRA认为会计母虽非法律控股仍按准则合并;法律控股须依合适准则纳入法律子信息。无法律控股身份不是禁止会计母合并。
法定合并账目广义
209A第六部定义含集团合并或按准则编账目/合并账目。第二部分足以涵盖按28、31、39处理法律子公司信息,不强迫无论实质都技术27合并。
三情形与豁免
一非法律控股但27母,须27合并以合规真实公允;二两者皆是,按201(3A)及27合并。两者排除27第10段豁免。三法律控股非会计母,以28/31/39适当纳子信息,209A允许。两者皆是且27第10段时201(3BA)提供201(3A)例外。
引用及解释用途
引公司法及会计准则条例、被取代2005指示、法律查询。未重列27第10全部豁免测试,应查该历史准则,不能认为所有母豁免。后来立法另为来源。
官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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