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新增范围
2017 年 4 月 1 日起开始现场检查,未通过再次检查且获热复核或限制后热复核者公开;再次检查意指至少连续两次未通过。此补充原暂停及取消公布,并向在 ACRA 保留个人电邮的会计师通知。首次未通过者不适用新增政策,以给予改善机会。
字段及开始公布
每人公布姓名、注册号、所有执业机构名称地址、结果及限制、生效日期/期间;一人可在多个机构执业。按 PAOC 命令信生效日开始,不自动按检查日。目的是审计质量、公众保护及市场透明。
下次通过或未通过
通过下次检查,在 PAOC 通知通过信日期移除;再次未通过则继续公开,后续决定生效时替换旧结果与日期。两途径均没有说仅完成某项热复核就自动移除。
取消与停止注册的两年起点不同
取消结果在首次公布两年后移除;之后停止注册(例如不续期),则在停止日起两年后移除。两个起点不同,不能写成笼统统一两年。
附录 A:再次检查及热复核
再次检查要求至少三项审计由合资格同业复核并指导,可在完成签署前或后;热复核则指定数量,在签署报告前由另一公共会计师审查。限制后热复核另禁止指定实体审计以保护公众。
附录 A:暂停及取消
严重或重复不合规且继续执业损害公众/专业利益,可暂停不超过两年;极严重或重复失败可取消。法定脚注另述最长两年限制、补救、承诺及其他命令,以及法定公众利益/不遵命令情形拒续期、暂停或取消。这些是权限,非每案必然结果。
导师与历史版本
附录脚注 8 说明热复核、限制、暂停影响导师资格,并指向希望热复核期间继续任导师者阅读 2020 年第 5 号指引。本文据 2016 年 8 月 25 日发布、更新至 2023 年 7 月 1 日版本,引用此前法律,属于历史政策;后续制度须看后来的公布指引。
官方来源
本文依据官方 PDF 的实质内容独立整理,涵盖相关条件、办理步骤及附录。原文链接用于核对官方措辞;文件日期与后续修订须另行确认。
查看官方 PDF 原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