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及分摊聆讯费用
PAOC 于 2006 年 5 月 16 日要求 Chan Hui Peng 支付 S$3,000 罚款,及 ACRA S$876.70 调查委员会聆讯相关费用的一半;该金额并非公告所称全部聆讯费用。
本公告身份
会计师法第 2 章下 1642 号公告于 2006 年 7 月 3 日傍晚 5 时首次公布,未述行为原因;与同名会计师 2004 年公告是独立命令。
官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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