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费补习课程
PAOC 于 2015 年 7 月 3 日依 52(2)(g) 要求尽快且最迟 2016 年 8 月 2 日前自费参加审计准则补习,至少包括 SSA 240 及 SSA 300–330,不能简化为没有标准范围的一般学习建议。
九项达到营业额门槛的审计
自 2015 年 8 月 3 日起一年内开展的任何九项年营业额超过 S$1,000 万审计,须签署前由另一公共会计师复核,不论本人或代表事务所、会计公司、LLP。门槛是严格超过 S$1,000 万。
复核人同意及费用
复核人姓名须于 2015 年 8 月 3 日前提交 ACRA 同意;另依 52(3) 支付 S$9,973.05 程序费用及开支。1935 号公告于 8 月 5 日傍晚 5 时首次公布,刊载条件但不述具体行为。
官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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