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与收款方
委员会于 2004 年 3 月 19 日作出命令,Tow Juan Dean 支付 S$5,000 罚款,并向 ACRA 支付全部调查相关费用及开支。源文明列决定机关为委员会、费用收款为 ACRA,没有总费用数字。
公告身份
会计师法第 2 章下 1090 号公告于 2004 年 4 月 30 日傍晚 5 时首次公布,没有行为叙述或停业命令,不能从罚款推断。
官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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