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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与合规 · PDF

公共会计师身份:到期、暂停与审计合伙人称谓

2017 年公告解释三类可能违反 56(1) 情况、历史续期恢复期限、暂停者受雇同意及非注册合伙人称谓保障。

历史文件

注册及特定目的

仅注册者可提供审计报告及法律保留服务。公告所述仅为司法管理人/破产受托人注册者,未先获 PAOC 准不可审计;称谓资格不等于全部服务权限。

56(1) 与历史罚则

未注册不得执业、宣称或使用暗示注册/授权公共会计师称谓。2017 年3月28日源文列初犯最高 S$5,000/12个月监禁或并用,再犯最高 S$10,000/两年或并用,非每案自动刑罚。

到期及移册

证书到期一个月内未续期会移册,所述为翌年1月31日后、2月1日停止身份;脚注排除有未决投诉纪律程序者。通知后21日可申请恢复,但仍须 CPE/PAOC 命令合规;移册后继续保留服务有56(1)程序风险。

暂停及受雇同意

暂停期间视为未注册。59(1)(b) 要求机构明知聘用或支付第五六部分暂停/取消者从事公共会计业务前获 PAOC 同意,涉及雇用薪酬,不只是报告签署。

避免暂停时宣称身份

主动避免误导客户,通知项目合伙人变化,不以本人或机构代表签委聘函或报告。受雇同意不等于恢复注册或授权以法定审计师签署。

未注册合伙人董事

法可在组成条件下准非公共会计師合伙人董事;历史脚注为至少三分之二,只有一两名时至少一名。名片、电邮签名、提案客户沟通使用审计相关称谓须说明尚未注册,知悉误解须纠正。

三类公开风险

聚焦移册后签报告、暂停期间审计、注册前审计合伙人董事称谓,说明公众信任及执法意向。历史指导不重现全部注册规则或证明任何人的现时身份。

官方来源

本文依据官方 PDF 的实质内容独立整理,涵盖相关条件、办理步骤及附录。原文链接用于核对官方措辞;文件日期与后续修订须另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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