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证件及豁免
ICA 列明埃及旅行证件持有人的签证要求。该页豁免外交护照。须核对实际证件类别。签证用于前往申请入境,实际准入及 e-Pass 停留期仍由 ICA 决定。
申请文件
使用该国家/证件清单。ICA 可另索证据,非英文资料附获接受的官方翻译。由本地联系人出具介绍信时,按适用公民/PR、年龄及商务代表要求办理。
| 文件 | 准备事项 |
|---|---|
| Form 14A | 申请人签署资料及声明 |
| 照片 | 三个月内符合要求彩照 |
| 护照副本 | 个人资料页;入境至少六个月有效 |
| 介绍信 | 所需文件列有完成的 Form V39A |
递交、费用及结果
通过合资格本地联系人/战略伙伴的 ICA 服务,或新加坡驻外机构/授权代理递交。建议抵达前30天内申请。处理费 S$30 不退,通常三个工作日,不包括递交当天,部分更久。递交人取得获批电子签证。
规划例子
持埃及证件的旅客应使用本页清单,而非另一国普通护照规则。签证获批不代替 SGAC 申报,也不可超过 e-Pass 批准期限停留。
ICA 官方来源
依据 ICA 英文原文独立整理。完整文件及后续更新请查看所链接官方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