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可计总收入
文件说明原15%总额税及当时22%净额选择。总额包括费用及付款人承担的相关开支,专业人士与合资格外国合伙须分别核对。住宿及机票优惠也依当时净额选择条件处理,22%属于所述历史期间的税率。
程序过渡作为历史
通函记录三十日选择期、改革后四十五日选择期、事前选择及六十日内的有限合并,并使用旧 IR37C 和次月期限。当前办理须查阅后续税率、电子渠道和期限,不能直接采用旧表格及历史示例。
官方来源
本文为恒信集团依据官方英文资料独立整理的简明导读,非完整文件转载。完整条件、例外及后续更新请以所附原文为准。
查看官方 PDF 原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