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及客户范围
2023年1月1日起OVR注册实体就售予新加坡非GST注册客户的LVG计税。货物在境外、空运邮寄入境、价值不超S$400、不属GST免税,且非关税货或按关税法11获豁免关税/消费税。门槛一般按售价扣运保费、GST及海关税。超S$400不按本清单在销售点征税。符合详细指南条件时电子市场可视作供应商。
结账控制及税基
系统须区分LVG及其他货、客户GST身份及空运邮寄。允许结账填GST号并用IRAS注册企业搜索核验,注册客户有责任提供号码。税款包含LVG相关运保费,LVG与非LVG共同单一运费须依14.6分摊相关部分。
日期税率及平台范围
清单列2023年1月1日起8%,含税价用8/108;2024年1月1日起9%,用9/109。电子市场及转运商须为经平台向新加坡非注册客户提供的本地/境外卖方LVG计税,无论基础卖方是否注册GST。应区分历史8%与之后9%期间。
防止进口重复课税
销售点已税后,将逐货已付状态及相应GST号传物流链,由运输/申报代理用非付款准证。非LVG进口用付款准证。卖方经已注册市场销售但自行准备物流文件时须传平台GST号。通知物流商及伙伴,建议LVG与非LVG分开发送。
售后责任
培训季度申报,保存经营会计记录至少五年供IRAS调取。客户证明重复税情况下海关已收进口GST,或错误向注册客户征税时,系统须支持退款,详情指南8.4。
三类例外申请
销售时能确定运保及附加费者,可选择用进口CIF而非售价测试S$400。全面掌握控制物流且符合条件者,可选择按托运批次测试。两类表在https://go.gov.sg/lvg-entryvalue-election。确实难以在销售时判断运输方式者,可向主审官申请海陆LVG征税批准,表https://go.gov.sg/lvg-import-sealand。这些是附条件选择/批准,不是默认处理。
其他供应及参考
远程服务含数码及可远程非数码服务,另用清单。LVG详细指南提供视同供应商6.3、估值5.2至5.4及14、重复税8.3至8.4、批次16.2、海陆批准17等条件,清单不取代详细要求。
官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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