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接企业 · 连接机遇 · 连接未来
税务 · PDF

GHY诉消费税署长:证明发票背后的真实货物

消费税复审委员会2023年裁决因上诉人未能证明所述供应真实发生,而驳回进项税上诉。

来源核对日期:2026 年 10 月 11 日

主要步骤与区别

GHY就据称在本地购买并出口至马来西亚客户的Osperia存储卡及闪存盘,申领1,341,557新元进项税。委员会认为,第52(3)条规定上诉人须证明拒绝抵扣的决定有误。发票、证言及包装照片提供初步证据,但相反证据造成重大疑问:货物无法追溯至声称来源,品牌缺乏可信市场存在,交易对手难以查证,中间商安排亦无令人信服的商业理由。上诉人未能填补这些证据缺口。支付发票价格或所称消费税,并不在所述供应未获证明时自动产生抵扣权。税务局无需证明失踪交易商欺诈计划,或上诉人参与欺诈,便可在本案反对抵扣。没有刑事起诉,也不证明申领有效。上诉被驳回,并判向税务局支付包括支出的6万新元诉讼费用。本判决涉及当时法律及事实下实际供应的举证,不能描述为GHY被定罪欺诈。企业应保存能够核实发票货物身份、来源及流转的证据。

官方来源

本文为恒信集团依据官方英文资料独立整理的简明导读,非完整文件转载。完整条件、例外及后续更新请以所附原文为准。

查看官方 PDF 原文 ↗
预约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