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对应税来源
经营或经新加坡合伙取得的年金,原文说明按购买金额 3% 征税;累计领取达到购买金额后,之后款项全额征税。SRS 年金按适用的 100% 或 50% 提款规则处理。雇主购买以替代退休金或雇佣福利的年金,全额付款须征税。
申报途径
应税合伙年金或雇主保单年金填入“Other Income”。SRS 年金资料由运营者电子提交,无需另填。应先核对保单资金与安排,再选择申报方式。
官方来源
本文为恒信集团依据官方英文资料独立整理的简明导读,非完整文件转载。完整条件、例外及后续更新请以所附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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